其實如果穿了雙好走的鞋,
我一點也不在乎多走一點路。(不含爬山)

不是逛街的那種擠在擁擠的街道上,
而是空曠的人行道,一個人慢慢走著,
可以想很多事情,可以沉靜很多心情。

所以我愛和小煉乳散步回家,
回劍潭的路上我們可以聊很多很多,
經過圓山站在橋上吹吹風,
空氣有點冷冽但是心情很舒服。

所以從中山站到醒吾大樓,我選擇了用走的。

從中山北路上,店家都關了,人很少,
左轉忠孝東路,就看到了一○一,
看起來好近,好像我再走10分鐘就會到。

可是10分鐘後,我在林森路口,一○一看起來還是那麼大。

我以為我走很久了,可是其實不過也前進那麼一點點。

其實我好像常常在做這種事情,
以為距離很近,就沒考慮後果的往前衝,
結果跌倒了好幾次,距離還是那麼遠,
我前進的距離不過是千里一毫。

可是我又沒那個毅力堅持到最後。

如果我今天晚上一直走下去,
我想我還是到的了一○一只是腳板上會起了幾個水泡;
可是我想就算我走到斷腿,
我也走不到你旁邊。

所以不如早早放棄吧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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